我的案子,到此为止了。
几天后,我收到了警方的正式结案通知。
案件最终以“陈峰与顾远因个人商业纠纷,在登山过程中发生争执,导致二人双双意外身亡”结案。
我的名字,没有出现在任何嫌疑人的名单里。
我自由了。
律师很快联系我,开始处理陈峰的遗产交接事宜。
他的公司股份,他在市中心的大平层,郊区的别墅,几辆豪车,以及那份我亲手为他买下的,五百万的巨额意外保险金,都将依法由我——他唯一的合法继承人——继承。
我站在陈峰那间空旷得可以听见回声的别墅里,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洒进来,第一次让我觉得温暖,而不是刺眼。
我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请了搬家公司,把所有属于陈峰的东西,他的衣服,他的奖杯,他收藏的那些昂贵的户外装备,全部打包,扔进了垃圾站。
在清理他的书房时,我找到了他藏在暗格里的一个秘密保险柜。
我用他生日破解了密码。
里面没有现金,没有黄金,只有厚厚一沓,他和不同女人的亲密照片,以及一些足以让他再坐穿十年牢的,非法的商业合同和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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